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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周斌牧師)

“我真是苦阿,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感謝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;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” (羅7:24-25

這是一個令基督徒不解的困惑,為什麼信了主還是沒有脫離苦海,還在繼續掙扎呢?我們多麼想迴避這個尷尬,多麼盼望這段經文不要出現在聖經裡面。

如何理解這段經文,如何解讀呢?有人說這是保羅信主前的光景,持這種說法的人也許是為保羅維持體面,但是越來越多的解經者,對這種解釋不敢茍同,這段經文恰恰講的是保羅信主後的光景,也是歷史歷代每一個蒙恩得救者必然的光景,這是新生命者不可避免的掙扎。

英國著名司徒德牧師(Rev. John RW Stott)解釋得非常精闢:“成聖的第一步,就是誠實而謙卑地承認,雖然我們重生得救了,但在我們裡面仍禁不住邪惡。坦白說,我們有些人生活不聖潔,原因很簡單,就是自視過高;沒有看見自己的敗壞,就不會高聲求救。換句話說,要達到在聖靈能力裡的信心,唯一的道路就是像保羅自己對自己絕望,除了這個,沒有別的辦法可以永遠解決這問題。肉體是這麼的有力量和陰險,使我們一刻也不敢放鬆,唯一希望就是不斷儆醒和倚靠。”愈追求屬靈的人就會愈察覺自己的卑污無能,這​​是正常基督徒生活的一幅寫照。不要為此奇怪,自己對自己絕望,這是得勝凱歌的前奏,亦是表明我們的屬靈生命是活躍的。

所以,弟兄姊妹啊,不要以為你我“我真是苦啊”的問題是個別的,其實是普遍的。軟弱和失敗,人人都一樣,保羅如是,歷代所有聖徒和屬靈人都無一倖免,不少偉人和屬靈人的自傳都坦率剖白他們心靈的幽暗面,毫不掩飾。若不是,保羅就不會在矛盾爭戰中大聲呼喊:“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”保羅發出的,不是絕望的悲嘆,乃是迫切​​的求助。律是甚麼?律就是普世的自然規律。比方說,蘋果落到地上,不會飛到天空,這與地心吸力有關,乃是地球吸引力把蘋果吸到地上去。這地球吸引力律,你在中國上海是這個律,你移民到紐西蘭也是這個律,只要你在地球上,不管你在哪裡都是這個規律。人的罪律,在中國是這樣,你移民了不會自動改好,還是這個德性。

犯罪的律如此,行善的生命律也是如此,新生命的律就是真、善、美的,基督徒行善不是立志而有的;基督徒行善乃是因為裏面生命之律運行產生的結果。如果我用意志強迫自己不說謊、不罵人、不發脾氣,這不是基督的信仰,這不是新約的恩典。凡用立志去作的,就不是我們的信仰;我們所信的乃是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,藉著律來運行,使我們能活出基督徒的生活來。

我們的問題是,這罪的律與生命的律的交戰,二律並存在一體,信了主並沒有肉體自動消亡,肉體還在,而犯罪的律依附在肉體裡面。靈魂依附於這軀體,必然受其連累。因著這軀體貪戀享受,沉迷感官的快樂。而那快樂又太易得到,於是便成為難以克服的誘惑,那誘惑,便是肢體犯罪的律。

感謝主,聖經沒有停留在第24節,聖經還有第25節“感謝神!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”我們能脫離苦境,因為有主耶穌基督幫助我們。我們之所以需要天天靈修讀經禱告,因為每一天我們不能離開主,什麼時候我們離開主,什麼時候那死的律會發動,那肉體的情慾會蠢蠢欲動,眼目的情慾會情不自禁,今生的驕傲會坐大,我們天天需要靈修,因為我們的肉體天天在,我們就不可停止依靠主親近主。

離開主的人會犯罪,犯罪的人離開主。靈修是我們基督徒勝過老我的唯一途徑,別無他法,只有靈修,唯有靈修,才是我們攻克己身叫身服我​​的良方。

5/6/2009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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